榕城九旬翁三次改遺囑 欲將200平方米房子贈學生
http://m.hrbznlm.com 2014-11-07 16:41:50 來源:海峽都市報 【字號 大 中 小】
海峽都市報訊 日前,一位九旬依伯坐在輪椅上,由一位老年女士推進福州市公證處受理大廳。公證處的老公證員都認識這位依伯,他姓林,。此前,林依伯已兩次在公證處辦理了遺囑公證,前一次將房產留給兒子,后來又改成女兒,。這次,難道又是來申請辦理遺囑公證?
林依伯向公證員娓娓述說自己的經歷和他三改遺囑受益人的緣由。
林依伯說,解放初期他去了美國,在一所中學當老師,育有兩女一男,。上世紀90年代初,老伴在美國因病過世,。想著葉落歸根,他帶著三個子女回到福州,在鼓樓區(qū)買了一套200平方米的花園式商品房。
由于老伴生前最愛小兒子,不久,他就到福州市公證處辦了一份遺囑公證,把房產留給小兒子,。后來林依伯發(fā)現(xiàn),小兒子對自己并不關心,平時也不回家看他,。反倒是大女兒周末常帶外孫來看他,還買來他愛吃的魚丸、芋泥,。林依伯心中的天平慢慢傾向大女兒,十年前,他又到公證處辦了一份遺囑,將房產悄悄給了大女兒,。
沒想到,五年前,林依伯摔倒造成腿骨骨折。三個兒女都成家立業(yè),只偶爾來看望他,林依伯深感孤單無助,。這時,50年前他在美國教過的學生謝女士得知消息,毅然從美國來到他身邊,。林依伯指了指幫他推輪椅的女士,說就是她,。
謝女士悉心照顧林依伯,他的身體很快康復。林依伯說,謝女士已年近70歲,至今單身,他很感謝謝女士對自己的真情實意,所以想把房產給謝女士,讓她的晚年不要再漂泊,。
在場的公證員這才明白林依伯三改遺囑的原因,。公證員說,多數(shù)情況下,遺囑受益人都是家庭成員,像林依伯就很另類。法律規(guī)定遺囑指定的受益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中的成員,所以林依伯只能立遺贈,。由于材料不齊全,公證員讓他準備齊材料后,再來辦理,。 (文中人物均化名)
(海峽都市報記者 蘇燕梅 通訊員 趙修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