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提高部分優(yōu)撫對象生活補助標準 老黨員加50元
http://m.hrbznlm.com 2015-11-23 15:05:33 來源:福州日報 【字號 大 中 小】
福州日報訊 昨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日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提高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新標準從2015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
根據(jù)通知,,我省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在鄉(xiāng)退伍紅軍老戰(zhàn)士(含紅軍失散人員)和在鄉(xiāng)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提標幅度為上一年的15%~ 23%。
提高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50元;提高部分參戰(zhàn)退役人員(含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和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對居住在農村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含新中國成立前錯殺后被平反人員的子女)提高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準,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
提高新中國成立前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zhèn)老黨員的生活補貼標準,,每人每月增加50元。
(福州日報 記者 林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