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設共和國勛章 國家最高榮譽可授予外國人
http://m.hrbznlm.com 2015-08-25 09:49:40 來源:新華網(wǎng) 【字號 大 中 小】
新華網(wǎng)電 24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草案明確,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為國家最高榮譽,,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j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向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授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獎章,,頒發(fā)證書。
“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制度是憲法規(guī)定的國家重要制度,?!比珖舜蟪N瘯ㄖ乒ぷ魑瘑T會主任李適時向大會作說明時表示,制定一部關于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專門法律,,對于建立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制度,,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具有重大意義。
草案明確,,國家設立共和國勛章,授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保衛(wèi)國家和國防建設中建立卓越功勛的杰出人士,。設立國家榮譽稱號,授予在經(jīng)濟,、社會、國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等各領域各行業(yè)作出重大貢獻的杰出人士,。
李適時說,,把國家勛章的名稱定為“共和國勛章”,是由于“共和國”一詞寄托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夢想,,有利于增強全中國人民對國家的認同感和向心力,,能涵蓋為國家建立卓越功勛的各類杰出人士。
“國家在國慶日等重大節(jié)日,、紀念日,,舉行授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儀式;必要時,也可以在其他時間舉行授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儀式,?!辈莅柑岢?,國家設立國家功勛簿,記載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名錄及其功績;此外,,還將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的卓越功績和先進事跡。
我國擬立法明確:國家最高榮譽可授予外國人
24日,,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六次會議審議,。草案規(guī)定,對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促進中外交流與合作,、維護世界和平中作出重要貢獻的外國人,,可以授予國家勛章。
“授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是對作出突出貢獻的杰出人士授予的國家最高榮譽,。”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表示,,給外國人授勛,,是國家對外交往的一種重要手段,也是國家鞏固和發(fā)展與有關國家和人民傳統(tǒng)友誼和友好關系的重要媒介之一,。
李適時說,,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作為國家最高榮譽,主要體現(xiàn)在精神層面,,其獲得者應當受到尊重并享有相應的禮遇,。為此,草案規(guī)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應當受到國家和社會的尊重,,享有受邀參加國家慶典和其他重大節(jié)日集會等崇高禮遇。
草案提出,,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為其獲得者終身享有,。獲得者去世的,其國家勛章,、國家榮譽稱號獎章及證書由繼承人繼承;沒有繼承人的,可以由國家收存,。
此外,,草案還對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撤銷進行了明確:獲得者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罰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損害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聲譽的行為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撤銷其國家勛章,、國家榮譽稱號并予以公告。
(新華網(wǎng) 記者 王思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