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人民調解中心“檢調對接”促調解
http://m.hrbznlm.com 2015-08-03 16:52:40 來源:遇見閩侯微信公眾平臺 【字號 大 中 小】
借助“檢調對接”平臺,,閩侯縣人民調解中心調解員,,成功調解未成年人孟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賠償案,協(xié)助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賠償協(xié)議,。
4月14日,,17歲的孟某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從閩侯縣青口鎮(zhèn)青圃街往白水路方向行駛時,,將50歲的張某撞成重傷,。張某經醫(yī)院搶救無效,于4月27日死亡,。閩侯縣交警大隊認定,,孟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閩侯縣人民調解中心調解員召集雙方當事人孟某及其父孟某東與死者兒子蔣某到場調解,??紤]到肇事者是未成年人,調解員勸肇事方拿出誠意,,獲得受害方諒解,,以便取保候審。
經耐心調解,,雙方自愿達成賠償協(xié)議,。孟某付清張某約2萬元的住院費,再一次性賠償受害方10萬元,。受害方對孟某的犯罪行為表示諒解,,并請求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對孟某從輕從寬處理。
小貼士
檢調對接是指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在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能的同時,,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被害人或其親屬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財產損失,、人身傷害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經公訴部門依法監(jiān)督和認定,如確屬犯罪嫌疑人認罪悔過,、積極賠償,、被害人諒解、社會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犯罪嫌疑人做出相關從輕處理,,以求運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糾紛,。
——本文轉自公眾號“法制閩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