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債務人 討債未果反入獄
http://m.hrbznlm.com 2016-02-29 10:50:56 來源:閩侯新聞網(wǎng) 【字號 大 中 小】
閩侯新聞網(wǎng)訊 采取合法手段討債無可厚非,但如果使用違法手段,,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近日,,縣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債務糾紛引發(fā)的非法拘禁案,,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據(jù)了解,為討債,,宋某某糾集五個朋友從廈門趕赴上街,,強行將債務人鄧某某押上車輛并帶往廈門,其間宋某某等6人毆打鄧某某逼迫還錢并寫下欠條,。最終,,宋某某討債未果反而攜友入獄,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其朋友也獲得相應刑罰,。
法官提醒,“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但如果不采取正當合法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強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將觸犯刑法,。非法拘禁不是索債手段,,維護權益應走正當途徑,通過協(xié)商,、調(diào)解,、仲裁、民事訴訟等理性維權,,切不可意氣用事,,魯莽行動。
(閩侯鄉(xiāng)音 記者 陳建鋆 通訊員 林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