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助學貸款有新政 最長期限從14年延長至20年
http://m.hrbznlm.com 2015-08-06 11:44:03 來源:東南快報 【字號 大 中 小】
已經拿到錄取通知書的寒門學子,,不用擔心因為沒有學費不能邁入大學校門,。省教育廳昨日消息,根據剛剛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我省助學貸款有新政,最長期限從14年延長到20年,。都有哪些和考生們息息相關的政策呢,,東南快報記者一一為你解讀,。
解讀1 高中就可以預申請
在高中的時候,,寒門學子就可以開始助學貸款的預申請。高中預申請,,即在高中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前期預受理,,能夠縮短學生在正式辦理簽訂助學貸款合同時的辦理時間,并有效減輕縣級資助中心的工作壓力,。各地應組織高中在高三畢業(yè)生中開展預申請,,務必于每年6月底之前完成相關信息采集工作。
解讀2 手續(xù)更簡便
在手續(xù)上,,助學貸款新政更便捷,。
按照規(guī)定,,各經辦機構和經辦銀行不得要求學生提供與貸款申請無關的材料,。學生開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證明時,嚴禁收取任何費用。各經辦機構和經辦銀行應改進服務,,簡化流程,,借款學生繼續(xù)攻讀學位的,只需完成申請繼續(xù)貼息的相關手續(xù),,可不再簽署貸款展期協議,。借款學生根據貸款合同提前還款的,經辦銀行按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解讀3 學生在讀期間貸款利息財政貼息
據了解,學生在讀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zhí)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借款學生在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
借款學生畢業(yè)后,,在還款期內繼續(xù)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xù)貼息,,應及時向經辦機構(組織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高?;蚪M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縣級教育部門,以下簡稱經辦機構)提供書面證明,,經辦機構審核后,,報經辦銀行確認,繼續(xù)攻讀學位期間發(fā)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xù)全額貼息,。
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的,應向經辦機構提供書面證明,,由經辦機構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
解讀4 貸款最長期限從14年延長至20年
和以前的國家助學貸款不同的是,,原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6年,、最長不超過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0年,、最長不超過14年,,現統一調整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借款學生畢業(yè)或終止學業(yè)時,,應與經辦銀行和經辦機構確認還款計劃,還款期限按雙方簽署的合同執(zhí)行,。
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借款學生畢業(yè)當年不再繼續(xù)攻讀學位的,,與經辦機構和經辦銀行確認還款計劃時,可選擇使用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內借款學生只需償還利息,,無需償還貸款本金。還本寬限期由原來的2年延長至3年整,。還本寬限期從還款計劃確認開始,,計算至借款學生畢業(yè)后第36個月底。在還款期內繼續(xù)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再讀學位畢業(yè)后,,仍可享受36個月的還本寬限期,。
解讀5 家庭特困學生可代償本息
和往年不同的是,2015年我省在與農信社(農商行)良好合作的基礎上,,新增引入國家開發(fā)銀行共同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同時,還將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用于救助特別困難的畢業(yè)借款學生,。對于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經濟收入特別低的畢
業(yè)借款學生,,如確實無法按期償還貸款,可向經辦機構提出救助申請并提供相關書面證明,,經辦機構核實后,,可啟動救助機制為其代償應還本息。
(東南快報 記者 齊榕)